由于许少毅在CHC和《思创》(Xtron)担任多重要职,昨日进行的盘问揭开全新的观点。
检方证人许少毅昨日被传召上庭时对他的信仰毫无遮掩。他清楚表示相信跨界计划是CHC透过流行音乐接触非信徒的使命。
作为这次审讯的证人之一,许因曾在教会及《思创》公司里担任要职而占有独特的地位。《思创》是何耀珊音乐事业早期的制作公司。许之前为CHC的董事会会员,但后来卸下董事职位并担任《思创》董事;他也曾任教会投资委员会的委员,因此他能以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许少毅证实曾同意用支付《思创》预付租金来购买《Firna》债券。他也认为《Firna》这家印尼玻璃公司使用《思创》购买债券的金额来支持跨界计划是没有问题的。至于CHC向《思创》购买的债券,许也确认债券文件上显示这笔收入用来资助跨界计划—这笔资金的用途并非机密。
身为地产发展商,许同意辩方律师所说的—“《思创》若只是将钱存起来等候购买房产时机到来是很愚蠢的”。作为一名业主,他清楚会计账目上使用预付租金来抵消《思创》发给教会债券背后的逻辑。
许对跨界计划全权的同意和认可成为昨日下午盘问的重点。他透露自己不仅在言词上支持跨界,并且亲身力行;他和姐夫周英汉本身捐赠4万元支持跨界计划。
是什么促使他全力支持跨界计划?
当辩方律师安德烈(Andre Maniam)询问他是否将跨界计划看为“与传福音和拯救灵魂有关,不仅在销售专辑和赚钱而已?”许证实这点。证人曾看见跨界计划在亚洲的成功,因此他同意他的信仰是“坚信不可见的事”,这里指的是跨界在美国的努力。
对投资毫无质疑
辩方律师唐振辉昨日早上指出教会的建堂基金曾用来投资,而这些投资包括《思创》债券都由德意志银行持有;德意志银行是教会投资的托管银行。
更重要的是,他试图证明教会董事会、投资委员会和执行会员对这些投资早已知情,从未有一人,包括外来的专业顾问如律师和审计师质疑过这些投资和交易。
唐问道:“在你和投资委员会、董事会或外来顾问包括律师和会计师的交流中,从未有人提过这些债券是不正当的,对吗?”
许问答:“是的,法官大人。”
唐也尝试证实这些投资有经过定期的审查,并根据投资政策做评估以确保投资没有偏离政策。
唐在庭上跟进这点—他参考了控辩双方案情同意书里2007年8月17日的第一份债券认购协议。许证实他担任CHC董事期间,《思创》支取1300万元。唐也在同意书里注意到一句陈述:“第一次的债券认购协议中支出给《思创》1300万元是用在跨界计划上。”许同意,可以说每一分钱都花在跨界计划上,因为《思创》的责任就是要宣传何耀珊的音乐事业。
昨日下午再次在法庭上提出何清伟(前译名为哈纳菲)和许,以及其中三名被告—康希、陈一平和周英汉在金钱上资助该计划,并也是跨界计划的担保人。
资深律师加南拉美斯(Kannan Ramesh)提起,如果何清伟,作为《思创》的担保人(以防《思创》因跨界而面对亏损)无法还清债务,许和三位被告将为何清伟做赔偿。
倘若《思创》破产,没有何清伟的担保教会就会蒙受损失。
“若何先生因某些原因无法做出赔偿,那账单交给你们四人,你们四人真的能付清这笔钱吗?” 加南拉美斯问道。“如果这样的事件发生,账单就交给你们四人,对吗?”
许同意。
加南拉美斯再问道:“四人当中,有三人是被控非法挪用教会资金,对吗?周先生、康先生和陈先生。”
许回答:“是的,法官大人。”
“因此具体来说,这三人必须共同自掏腰包补偿教会的钱,对吗?有关他们被控非法挪用的金钱。”
许回答:“是的,法官大人。”
审讯将在今早10点30分继续开庭,由检方对许进行复诘。这将为这阶段审讯做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