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第四位证人质询,有关会议纪录日期前后不一致和《CHC》领袖是否介入《思创》交易事宜;特别强调跨界的宣教计划。
《城市丰收》一案,今天下午庭讯一开始就质询检方证人钟嘉荣,有关《思创制作私人公司》的运作方面,该制作公司是跨界计划负责经纪的公司。
为尝试厘清《思创》主要决策是由谁负责:如跨界计划的经费;检方问及为何在一封《思创》会计黄玉音与《CHC》牧师陈一平的电邮中,提到在《思创》董事钟嘉荣阅读签署会议纪录之前,要求陈一平要先读过。
钟对庭上回复他们很多决策是共同决定的,因为跨界计划是《思创》与《CHC》共同合作的。跨界计划不仅对教会很重要,这是他们一项关键的宣教计划,希望藉此完成文化职任;但这对《思创》也同样重要。《思创》既然有投资金钱在此计划中,当然希望投资能有回报。除此之外,此计划也让《思创》能学到艺人经纪和制作专辑的经验,这些都可为《思创》开拓更多营利的机会。
王副检察官质询他为何他签署过几份董事会会议纪录,但依据移民关卡局的纪录,有几次记载的会议期间,钟根本人就不在新加坡。钟确认他记得曾讨论过纪录当中的一些议题,但他已经不记得讨论这些的确切日期为何。
钟也同时指出副检察官所引用的移民关卡纪录可能不正确,因为纪录上显示他曾骑摩托车入境新加坡。钟向庭上表示,他从来没有骑过摩托车。
接下来检方提出一些文件,显示《思创》与《AMAC 资金公司》所签订一千三百万新币的债券合约,并质疑关于这些条约,为何钟没有去寻求咨询独立的法律意见。
钟解释这是因为他不是跟陌生人打交道,这些都是他所熟识也信任的人,就是周英汉、陈一平、黄玉音及康希。
在向庭上提出几份价值一千三百万新币《思创》债券的支取款项文件后,王副检察官质问钟,为何他们要他事先签下几张空白的取款条以备紧急之用。钟回答表示,这是为了方便新加坡团队行事之用,因为他本人并不居住在新加坡。
庭讯将在明早9:30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