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自辩方昨日早上交叉询问钟嘉荣时的文字稿。
陈伟庆,从跨界一书中念出跨界计划的缘起:
“我们确实有明确、即时的需要,当‘跨界’进入这世界,因这世界通常是置身在基督教信仰及文化之外;主也告诉我们,身处这世界要能‘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太10:16)。实际上,就在同一节经文里,耶稣毫不客气地表示:祂差我们出去‘如同羊进入狼群’”。
陈伟庆提到董事会会员对《思创》经营何耀珊一事知情,并提供资助:
“董事会不仅知道《思创》在经营何耀珊,有好几位董事会会员,至少在2006年,光看2006年赞助名单就知道他们也捐钱给《思创》支持跨界计划?”
为陈绍云辩护的加南拉美斯资深律师和钟嘉荣之间的交谈,有关一封《思创》发行债券给城市丰收教会的电邮:
加:教会发行给《思创》的所有债券,是在你担任《思创》董事之时进行的,对吗?
钟:没错。
加:那时,你是否曾怀疑这些不是正当的投资?
钟:没有。
加:2010年当你写这封电邮给康牧师时,当然现在你是以不诚实的名义写的,以及刑法典等等,因此确实有令人不安的课题,但你是否曾怀疑这些不是真正的投资?
钟:没有。
加:今天,你坐在证人席上,有没有任何的疑虑——不管是从《思创》董事的角度,或是其他身份的观点——怀疑这些并不是真正的投资?
钟:没有。
加南拉美斯建立其论点:教会支持跨界计划,为何需要低调谨慎处理
加:钟先生,我的问题是:何耀珊若是受差派到世俗世界去,到狼群中——我引述——她公开以城市丰收教会大使的身份出去,去到如中国这样的地方,跨界计划会成功吗?教会在支持何耀珊的世俗事业上,是否需要低调行事,跨界计划传福音的宗旨才可成功?
钟:是的。
加:你是否可以解释这点?
钟:我们要使用——我们要使用耀珊进入——使用流行文化影响年轻人的生命,特别是在中国。耀珊若是以教会代表的身份进去,人们不会轻易接受耀珊和她的信息。这是第一点。政府会,根据我们所知道的,中国人们和教会所面对的逼迫和苦难,政府或许不会那么愿意合作。因此耀珊的影响力也就不会那么大。
加南拉美斯证实,钟并不认为使用为建堂的目的捐出来的钱是不诚实的。
加:从你的角度,我要带你回到刑法典的例子,教会会友为了购买场地而捐钱出来,为的是投资地产,而教会使用这些金钱投资跨界,你不认为这是不诚实的,是吗?
钟:是。
加:这不是问题,因为此举是出于诚心?
钟:对我而言,是。
加:这是出于诚心,因为看似,或至少你认为这项投资是为了教会的目的?
钟:没错。
周英汉的资深辩护律师邱甲立向钟询问,他为何信任冯道清——冯道清是CHC和《思创》的会计顾问,并为慈善总监咨询委员会的会员之一。
邱:若说冯先生,或是他的公司《Baker Tilly》同为CHC和《思创》的审计师,并曾担任慈善总监的咨询委员会会员,他若认为CHC和《思创》之间的交易有任何不妥之处,你作为《思创》的董事,你认为他会向你提起,对吗?
钟:绝对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