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第五名证人张德文是三名信托人之一;三名信托人授权AMAC管理教会资金。
今早出庭作证的是检方第五名证人张德文。张是一名区域销售经理,也是创办城市丰收教会会友之一,并为教会其中一名信托人。
首席主控官蒋诗琪副检察官向张显示几份文件,包括三名信托人签署的授权书及从属协议。有些文件甚至追溯到2007及2008年,而张表示他记不起一些细节。然而,张确实记得他所签署的每份文件,都会有人向他说明及解释文件内容,倘若内容有任何困扰他的地方,他绝不会签署文件。
蒋副检察官证实张与其他信托人并没有亲自会面签署文件,而是个别在律师楼签字,或是CHC财务团队将文件带给他们。此外,蒋试图证实在《思创》向渣打银行申请的贷款中,CHC从属于《思创》一事并没有透露让CHC执行会员知道,尽管张也参与了2008年特别会议。然而,副检察官要求显示的证实文件——2009年CHC常年大会记录——无法呈上庭。
进行交叉询问时,张在庭上透露,信托委员会一般上不参与协商和斟酌决定的过程,但张相信教会董事会会采取必要的行动。
代表林令恒的陈伟庆资深律师证实,CHC信托人授权《AMAC资金公司》的授权书中声明,作为CHC投资基金经理,AMAC有权利代表教会协商及做决定。作为CHC信托人之一,张确认整个教会包括管理董事会和执行会员都同意CHC的投资由AMAC负责,AMAC将按照CHC所拟定的投资政策作出投资。
为陈绍云辩护的加南拉美斯(Kannan Ramesh)资深律师提出,张作为教会信托人,在签署从属协议时对整个情况相当了解。张证实他是在立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先向他做出说明后,才签署文件。
代表周英汉的邱甲立资深律师提出CHC租凭裕廊西建屋发展局(HDB)地产的例子。虽然租约登记在信托委员会的名下,协商的任务则是交给教会管理董事会,因为信托人没有房地产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样的,信托人可将基金投资的协商任务交给AMAC;AMAC已授权代表CHC执行投资决定。
今早的审讯已休庭,并在下午2点继续审理,先是盘问移民局人员,再来由检方关键证人何清伟(Wahju Hanafi)上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