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律师唐振辉抨击检方所控空头假投资的罪名,并提出电邮文件证明,为将跨界计划带去美国,他们进行过非常缜密详尽的深思及谈判。
没有认真考虑所承诺的报酬是否可行;资本额不足支付偿还;债券投资人与债券发行人之间没有谈判。
这些都是检方团队所提出的指控;今天五月审讯第一天首席检察官蒋诗琪就曾当庭宣读这些指控,并以空头假投资的背信罪起诉五名被告。
然而今天下午,被告康希(Kong Hee)的辩护律师唐振辉(Edwin Tong)在交叉质询检方证人何清伟(Wahju Hanafi)时提出证据,显明跨界计划打算将何耀珊(Sun Ho)推进美国市场之前,曾进行过非常保守、实际的考虑,以确保此举有商业可行性。
尽管唐所提出的试算表,何已经不记得是否全部都看过;但文件证据清楚显示,在2007及2008年签购思创债券之前,康、陈一平(Tan Ye Peng)、黄玉音(Serina Wee)及贾斯汀赫兹(Justin Herz)确实曾对何耀珊在美国首张英文专辑的可能销售及表演,做出非常详尽仔细的预算规划。
考虑到何耀珊之前的成功:如她曾五次登上美国告示牌(Billboard)舞曲排行榜的第一名,及四次获得英国音乐周刊(UK Music Week)排行榜冠军;在全面考虑下,这样的风险是合理当冒的,而绝非检方所控之“空头”假投资。
下午大部份的时间,庭上检阅了康与赫兹之间往来的电邮文件,上面载明过程中每一步所经历的深思熟虑。就康的部份,他不断提出他的顾虑,包括要在美国市场推何耀珊的风险程度为何:思创可能要负担最大的财务支出有多少?这些支出一次要偿付多少、何时需要偿付?
就赫兹的部份,他以个人在业界实地的专家经验,下了相当肯定果决的评估,合理认为这些投资将来都能回本;甚至连何耀珊怀孕及后来生病的费用,都算在成本之内。
之后康就与思创董事们,分别依他们个人站在债券投资人与债券发行人的角色,讨论这些评估,以确保思创的利益(特别是其财务及对跨界的支出)及将来的回本,都受到仔细地审视、预算和评估;甚至还更进一步,在几份有关何耀珊的媒体合约中寻求法律的建议,但何清伟已不记得当时是哪位律师帮的忙。
第七天出庭作证的何清伟,确认他曾在2003或2004年间与赫兹见面,为确认后者有能力帮助何耀珊在美国达到突破性的成功。实际上,何清伟曾跟康希一起与赫兹见面,讨论有什么策略能让何耀珊得到最大的关注;甚至包含让思创提预算邀请知名制作人威克里夫金(Wyclef Jean)加入团队合作,此举之目的是要提高她在流行界的知名度,能接触更广的群众。
何清伟坚决肯定的回复与检方之前的论述完全不同;他表示关于跨界计划这些承诺的回报和所有支出的偿付能力,确实都做过真诚的考虑。
他也承认商业计划在一开始会有亏损,此时需要先放金钱进去填补,这些都是很正常的。但何清伟很有信心:何耀珊的专辑如能按计划在2010年发行,思创的投资可以赚回两千到三千万美元。
明天早上9:30会继续进行交叉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