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副检察官继续针对辩方交叉询问的内容拷问证人。
陈杰平副检察官今天上午继续向何清伟进行复诘,并试图推翻安德烈(Andre Maniam)资深律师所建立的论点——黄玉音的责任与陈绍云类似,只属行政而非决策人之一。何回答陈的问题时表示,依照他在公司里的经验,黄的角色似乎较属行政性质。尽管从一些电邮里看似她在给何指示,但何坚持他的立场,他并没有接受黄的指示。
何向检方解释,虽然他在2007年需要资金翻转Firna玻璃厂公司,他仍然能用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部分收入及房地产租凭所得的收入支持跨界计划。
有关何是否有能力担保跨界计划,陈副检察官试图证明教会所知道的是何是跨界的赞助人,却不知他是担保人。何证实自2003与2004年,透过教会崇拜聚会里的一支影片显示他与家人将做跨界计划的担保人。尽管他还没结束证词,副检察官就已介入插话,但资深区域法官仍然给何机会澄清;何表示他没有做任何公开声明,因为这是他与太太避开不愿做的。
哪个“天空才是极限”?
副检察官挑战何的证供——何提出跨界计划的资金并非“无底洞”,但副检察官指出康希在2005年的一封电邮里对美国经理人说道:“我们计划如同‘天空才是极限’(The sky is the limit)*”。康希回应道:“为耀珊所做的一切上,我们努力计划到最好。”
然而,副检察官并没有让何参考同一份证据里,康希其实在讨论是否应该用一百五十万新币做“顶尖的专辑和行销/宣传”或是以四十万新元的预算进行。
副检察官也没有让何参考证据里的其他内容,那里提到“制作顶尖专辑需要一百五十万元”,或是康希提出《思创》只能支付五十万新元。
当康的代表律师提议副检察官不如向电邮作者询问“天空才是极限”这句话的意思,副检察官同意说:“哦,当然,我们会。我们绝对会。”
施奇恩法官表示何已经说道他记不起电邮内容是否曾与他商量过,因此法官请副检察官进入下一个问题。
审讯在14:30继续审理,结束对何清伟的最后一轮提问。
*译者注:“天空才是极限”(The sky is the limit)为一句英文谚语,有潜力无穷、无可限量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