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律师唐振辉力图证实CHC团队屡次寄电邮给冯道清,向他提供最新进展并寻求相关课题的咨询,如思创债券。
黄玉音及陈一平向证人冯道清咨询的课题中,包括关联人士交易及CHC-思创债券事宜。
康希的辩方律师唐振辉呈上电邮证实黄曾寄电邮给冯,并向冯咨询有关CHC投资思创一事。此外,庭上证据也显示陈曾写电邮给冯,让他了解思创、城市丰收教会与AMAC之间的关系。
然而冯一再宣称他不记得自己曾看过这些寄给他的电邮。唐就向冯提议:“这是很方便的借口;这些电邮清楚提到思创和CHC、他们之间的关系和债券的重点,但你却忽然不记得了。”
冯否认,并声称辩方问他是否看过电邮是个“颇有深意”的问题。
早前,唐呈上证据显示康希曾在2003年底传简讯给冯告知他何耀珊在美国的进展。冯也为何的成功恭喜康希,康希则回答说他会需要冯“时时警惕的建议”。
辩方在庭上显示一封康在2006年写给冯的电邮;当中牧师提到他关心妻子何耀珊作为思创艺人,并支取思创薪金可能会引起关联人士交易及利益冲突上的问题。康希表示,若有帮助,他与何愿意卸下教会管理董事会的职位,而且他不希望这会给教会带来任何损害。康请冯帮忙管理帐目,必定要能经过有关单位“最严苛的审查”。
冯坚称他记不起收到电邮后他做了什么,即便辩方律师提议这是客户重大的顾虑。
庭上证据也显示为冯拟定影片文稿的是德尊(Drew and Napier)律师事务所;这稿子是冯为CHC 2003年4月的常年大会所念的。检方在主审问时提到这点,冯也证实他曾更改过文稿。
唐再呈上一封德尊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所写的电邮;内容包括原定文稿和冯做的几项更改。他试图证实和冯的说法相反的是,冯其实有时间修改剧本,并没有删除自己是主要合伙人的陈述,但他之前表示录制影片时他正在赶时间。
唐也证实影片在常年大会播放后,冯依然没有否认他所念的文稿内容。
法庭在14:30继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