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辩护律师从冯道清的个人行事历和陈一平的黑莓讯息提出证据,显示被告与该审计师曾进行对话,以此帮助冯道清唤起记忆。
早上法庭一片热闹--代表陈一平的资深律师斯尼华申(N. Sreenivasan)调阅证人冯道清电话中的记事本,显示冯的确安排与陈、黄玉音和周英汉会面的时间。
这似乎是冯证词中的关键点——这位Baker Tilly TFW LLP的合伙人过去五天作证时矢口宣称他未阅读被告的电邮或文件。
斯同时也在法庭显示CHC的团队与冯会面时曾携带文件同行。
这与冯昨天的供词相左;他在辩护律师唐振辉昨日的盘问中宣称与CHC团队的会面未涉及任何文件,他给的也只是一般建言。
但今日庭上证据显示被告陈一平、黄玉音和周英汉与冯会面之前,曾费尽心思为冯准备一份文件。文件道出CHC、思创和AMAC间的关系,并提出四个问题澄清思创债券事宜;辩方在庭上显示该文件已在2008年7月21日透过电邮寄给了冯。
昨日展示此电邮时,冯表示他不记得自己是否阅读过附件;电邮中也无任何信息,因此他可能没打开附件。今日斯再次针对同一封电邮向他质询,而冯坚持:如果这份文件确实重要,陈应该留下信息声明其重要性。
接着斯提出一份取自陈一平黑莓机的通话记录,显示冯在电邮传送前五分钟打过电话给陈;这意味着二人曾就附件内容进行谈话,陈才会将文件传送给他。
斯同时提供黑莓讯息以及黑莓PINs显示发送电邮前的一系列事件。这些对话显示陈和黄在2008年期间的确要让冯了解CHC与思创关系之间潜在的风险因素,之后才随同周英汉和冯见面谈论CHC和思创的关系。
这些信息显示CHC管理董事会对教会的机构管治和帐务事宜有所顾虑,因此要求与审计师田宜(译名Tiang Yii)会面,只是会议一直迟迟未定下来。
于是康希传简讯告诉冯,陈和黄已连续两星期试着与审计师会面,并问他们是否可与他见面。冯回答他人在国外,将在下周一回来后与他们会面。该文件就是为此会议准备的,而冯的行事历也记录该会议在2008年7月21日进行。
辩方律师同时质询冯关于CHC预付租金给思创一事。他同意:使用两千一百万新元的预付租金赎回CHC-思创的认购债券时,若交易双方用的是同一名审计师,该审计师会知道预付租金是用来赎回债券。冯同意这条分录记在帐目里,审计师不会被蒙蔽。
今天稍早,冯也承认他曾建议城市丰收教会管理层:CHC可以向私人有限公司购买债券,同时未有任何法律禁止CHC入股私人有限公司;但教会应谨慎行事。他记得自己告知CHC要确保债券交易的偿还对教会而言一定要保险。
法庭在下午2:15继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