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程瑜相信债券认购是核准的投资;收入的使用也符合定下的宗旨。
在今早审讯中,安德烈(Andre Maniam)资深律师带检方第十名证人程瑜看过程、黄玉音和Baker Tilly TFWLCL的审计经理冯爱芳(译名Foong Ai Fang)之间的几封电邮。
当辩方问她是否知道黄曾与冯道清(当时审计公司的管理合伙人)进行有关债券的讨论,程表示她不知情,但冯曾经请她和黄仔细探讨这些事宜。
有关城市丰收委任AMAC资金公司为基金经理的合约,庭上证据显示是CHC律师建议AMAC代表CHC认购思创债券的。
电邮通信内容显示程曾经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一些成员进行非正式讨论,并总结教会会友无需知道债券认购一事,并且将委任信协(Censere)评估思创债券的公允价值。
当程在2007财务年度的思创审计报告上签字时,她知道CHC 2008年的审计工作已完成;但她不认为有需要看过CHC的审计报告。
程在黄玉音的要求下,同意在思创的审计报告上删除CHC的名字,并提议以“某教会”取代。程也建议使用债券的目的无需公开,只要思创的现金流动不受影响。
代表周英汉的邱甲立(Michael Khoo)资深律师证实,Baker Tilly的审计师相信CHC认购思创债券是核准的投资。审计师也感到满意,因为资金的使用已公开,收入的使用也符合债券认购协议里所定下的宗旨。
代表林岭恒的陈伟庆(Kenneth Tan)资深律师则证实,CHC邀请林做董事会会员,并请他在审计事宜上给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