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在再质询中力图修正证人给辩方律师的答复。
副检察官王守仁(Christopher Ong)今早对第12名检方证人沈元成(Sim Guan Seng)进行简短的再质询,并试图重申他在主质询时提出的论点。
他再次询问沈,沈若曾看过检方向他出示的一些内部电邮和文件,是否会毫无疑问的在审计结束核对清单(audit completion checklist)上签字;沈回答不。辩方在过去两日显示,沈必须针对几封电邮和文件作证——这些都是被告人之间的内部电邮和讨论,加上一些其他文件,而检方请他猜测电邮里的含义。
今日,沈在庭上表示,他若知道他们私底下的谈话,可能会澄清一些事宜,如认购2080万债券的目的;这个债券在审计开始之前已完全赎回。检方出示一封康希(Kong Hee)、陈一平(Tan Ye Peng)和黄玉音(Serina Wee)讨论思创现金流的电邮——但庭上证据显示康希曾为何耀珊(Sun Ho)即将发行的专辑和美国音乐制作人协商——沈表示,他认为投资者讨论这个问题的确不寻常,但也解释道,如果看过这封电邮,他会请陈解释电邮发生的情况。他补充,他“很难”针对电邮提出明确的意见。
在交叉质询里,沈同意几位辩方律师的说法:有关债券的记录已正式列在CHC的账本里,而且记录“真实、公正且准确”。王询问沈,若从其他资料发现预付租金许可协议(Advance Rental License Agreement)与/或特别机会基金(Special Opportunity Fund)非投资,那他是否会保留其立场认为记录仍是正确的?
沈回答,这是个假设性的问题,而且审计师无法在法律上断定某件事是否属诈欺。然而,他回答若预付租金许可协议只是为了用来赎回债券,那么这就与他所获知的情况有出入。
副检察官试图提出教会用建堂基金支付租金是否正当。证人回答说,他提出的问题并不关乎“使用建堂基金支付租金正当与否,因为这个问题已得解决;董事会已批准,会友也批准。”他解释,他和CHC董事会讨论的问题是“我们是否能用其他方式在财务报表上呈现这些资料,好让这些费用可更好的在财务报表上公开。”昨日的庭讯也显示,CHC管理层曾在许多事宜上接受沈的意见。
本庭将休庭至1月28日(星期二),并由第13名检方证人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