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律师试图证实,审计师拥有所有相关资料,能以深入调查建堂基金的使用是否正当。
在今早的庭讯中,陈绍云的辩方律师迦南拉美斯(Kannesh Ramesh)资深律师尝试证实,程之前在接受询问时提出,针对建堂基金用来投资思创债券一事,她只做过初步查验;然而证据显示,审计师似乎已深入查验建堂基金的使用是否妥当。
迦南呈上证实显示,程要求当时的审计经理冯爱芳(译名Foong Ai Fang)收集所有和使用建堂基金有关的资料。这包括投资政策、教会章程、审计工作稿、客户呈上的文件,以及曾经过审查的奉献信件。
电邮也显示,黄玉音已将相关资料交给审计师,甚至询问他们是否还需要其他信息。
辩方律师进一步提议,程其实十分关注建堂基金的使用——建堂基金的支出是否妥当且已经过批准。他质问程对使用建堂基金来投资的关注程度,并透露她问的问题非常详细。
然而,程坚持她的问题是标准审计程序的一部分,而且建堂基金的使用并没有让她感到特别“困扰”。
辩方律师指出,当时她若有任何疑虑,就会做进一步提问和调查;程同意。
迦南也指出,被告人急着要和当时Baker Tilly的管理合伙人冯道清见面,并且向他提供CHC、思创和AMAC资金公司之间的关系的相关资料。
但程表示这些资料并没有转到她这位项目合伙人的手上,即便她曾经与冯和几位资深合伙人见面,讨论有关建堂基金使用的事宜。
对辩方律师而言,“奇怪”的是,有关这些在审计上颇有重要性的资料,冯却一字不提。
迦南也质问程,针对建堂基金的使用,她是否需要咨询资深合伙人。他提议,其实风险委员会曾召开会议解决她所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