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质问沈元成关于他未曾看过的文件。
王守仁副检察官(Christopher Ong)继续询问Baker Tilly的管理合伙人沈元成(Sim Guan Seng);他是检方的第十二名证人。他是负责城市丰收教会2008至2010财务年度审计工作之项目合伙人,同时是思创2008至2009财务年度审计之项目合伙人。
王先开始询问沈有关法定审计程序,以及审计团队一般上会如何在客户账本里发现诈欺的问题。王问证人除了项目合伙人外,是否有任何其他人在审计决定上有最后定夺权;尤其是当时的管理合伙人冯道清(Foong Daw Ching)是否能推翻项目合伙人的决定。沈回答否。
在沈于2004年接手之前,冯一直是Baker Tilly的管理合伙人。庭上的证词显示,冯与教会高级管理层的关系密切,而且他曾给予被告人审计与会计上的咨询;被告人同时也仰赖他的建议。
沈宣称他不知管理层为何与冯沟通,也不清楚冯给予他们哪些明确的建议。
检方显示黄玉音、周英汉、陈一平与林岭恒之间的几封电邮,其中包括投资委员会一次开会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显示投资委员会的会议在董事会会议后进行,然而这却不准确。沈表示,虽然投资委员会的会议记录日期看似是后来填上的,但这是管理方面的问题,并不关乎投资是否经过批准。
沈在庭上透露,思创虽然在现金流量上看似无法赚钱,但他相信思创的董事属高净值人群;他们会将教会应得的全数还给教会。
王也出示几份沈不曾看过的文件,并问证人这些文件将如何影响最后审计。其中一封是当时的思创董事何清伟(Wahju Hanafi)签下的个人担保书。沈表示,若知道有这封个人担保书,他对债券的偿还更有信心,因为思创所蒙的亏损,何会因为担保书的缘故全数偿还。
检方在庭上显示康希、陈一平、许少毅和周英汉向何签署的“交叉担保”;担保书中声明他们将支持何对思创做的担保。沈表示,他若看过这封交叉担保,则会好奇四人为何需要这么做,或填上2007年的日期;因为签署的时间是2010年,当时审计工作已结束。
购买《河畔》(Riverwalk)的问题同时浮现,因为王显示的电邮似乎提出更改后的债券认购协议里的数额不足以购买《河畔》——这代表重组后的债券目标不准确。沈表示他不清楚思创是否有其他资金能用以购买《河畔》。
王之后询问沈有关思创向渣打银行借贷1070万新元之事——这是用来补足购买《河畔》的资金——以及CHC签署的从属协议。沈评论道,从属将影响思创债券的价值,而且2009年的账目里必须公开这事。然而,因为预付租金许可的协议已在2009年10月之前用来赎回债券,因此教会无须公开从属协议。
法庭在14:30继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