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经理冯爱芳作证,冯道清跟CHC之间许多会议的内容从来没有跟她沟通过。
今天下午的庭讯中,在庭上呈出许多文件,显示Baker Tilly前管理合伙人冯道清(Foong Daw Ching)曾对被告当时有关审计方面事项的考虑提出建议,或被告寻求其意见。
但审计经理冯爱芳(Foong Ai Fang)虽然担任客户的审计经理,却表示她对这些文件的内容或讨论毫不知情。
冯今天下午的这些反应,是回应辩方律师加南拉美斯(Kannan Ramesh)所提出的询问;他尝试要建立的论点是,思创债券协议的每个层面(从内情公开程度到恰当的会计程序,到思创初版债券及修订债券的估价与赎回),都有告知Baker Tilly并经他们认可。
这些文件清楚显示,当Baker Tilly审计师探究不同事项时,被告各人非常敞开地参与,并回复他们所有的查询和考虑。
也有证据在庭上显示,她与项目合伙人程瑜(Tiang Yii)之间内部信件的内容,提到有关债券的合理性。但就跟程一样,她在作证时也非常谨慎,留意她在思创债券交易中的参与程度。在其中一封电邮中可看见,程很关切一些像是投资授权及建堂基金资金之正确运用等事,并指示冯当进一步深入调查。当中很明确地要求冯当从CHC前财务经理黄玉音(Serina Wee)那里取得认购证明、委员会主席的决议、及“任何跟债券交易有关的文件”。
然而,冯不认为那叫“调查”。冯表示:“她只是叫我去取得更多的文件资料,并不是去调查。”再度询问之后,她说:“是去发现而非调查。”最后她终于同意,他们“非常严谨详尽地评估该投资”。
另外一封电邮中看到冯写给黄相当长的一段有关评估事项的回应,讲到债券认购的修订协议;她之前的证词表示她对于债券详情并不清楚,但这些电邮内容却明白显出其悖谬与矛盾。
尽管如此,她也同意拉美斯的说法,即债券赎回在审计计划中被视为关键重大事项;Baker Tilly在签核前,必须确保CHC账目中往来会计程序的精准正确。
庭讯将于明早9:30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