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林岭恒证实,教会董事会会员可清楚了解思创投资的全部细节,包括使用投资资助跨界计划。
2007年6月,教会决定拟定投资政策,因为当时教会特别指定用来购买敬拜场地的盈余资金已超过2000万;作为一名特许金融分析师(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及资深会计师(Fellow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CHC审讯被告人林岭恒也有份提供其专业知识。
在审讯中,之前的证人几度表示拟定投资政策的概念来自教会审计师冯道清的建议,而这项政策后来则作为教会做投资的参考原则。
今日下午,代表林岭恒的陈伟庆资深律师试图在庭上证实,被告并未企图向教会董事会会员隐瞒教会投资于思创债券的详情。
CHC投资政策的的成立
林是CHC投资委员会的第一任主席。在拟定政策时,林曾向几位在金融业工作的人士咨询,而且还参考自己过去提到投资组合管理的课本,为确保自己所做的恰当合宜。
庭上证据也显示在林于2007年12月主持的投资委员会会议里,委员会决定教会董事会应该透过教会资金管理公司——乃周所创办的AMAC资金公司(AMAC Capital Partners)——了解每项投资的细节。
此点后来通过德意志银行的一份投资报表达到—— 这份报表清楚明白的列出思创债券的细节和目的,以确保教会董事会会员对此知情。
林在今早审讯重申了检方之前传召的证人——前思创董事许少毅和钟嘉荣的观点;他由衷相信跨界计划符合教会章程,就是将福音传到地极。
林明早将继续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