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林岭恒今天在庭上解释自己在思创与Firna债券事宜上的参与程度有限。
林岭恒的代表律师陈伟庆资深律师昨日在庭上做开庭陈词时说道,检方的论点是“林岭恒先生参与一项不当的计划,计划意图用欺骗手法挪用教会资金让何耀珊个人受益。”
陈律师过去两天进一步显示林的参与程度有限。今天下午,他在庭上呈现几位被告人之间的来往电邮,当中收信人包括康希、陈一平、黄玉音,并以此显示林在思创、Firna债券和思创购买教会《河畔》(Riverwalk)产业事宜——就是检方所谓的“假”投资上——充其量扮演的只是次要角色。
陈指出,林“似乎突然接到要求参加这个会议,或突然接到要求看这封电邮,如果你仔细查阅电邮,这些是他无份参与的计划。”
例如:有关黄、陈与林和Baker Tilly的冯道清在2008年8月1日进行的会议,林表示他是在会议几小时前才接到通知的。此后他没有参与几位出席会议的被告人之间的电邮讨论;当问及电邮讨论为何没有包括他的合理解释,他回答这可能是因为讨论课题没有包含资产减值和会计事宜,因为他的指定责任是在这两方面提出协助。
进一步透露《河畔》和Firna债券详情
今天下午的审讯过程也透露一些有关思创购买《河畔》产业的全新细节;检方指这笔交易是被告精心策划的返程投资计划,目的是为了掩饰思创债券的“假”投资。
首先,有关思创购买《河畔》一事,林今日在庭上解释,教会在该建筑里的租约已快到期,业主也打算提升租金。同时,教会常使用《河畔》的空间进行祷告会、查经课和领袖聚会。
教会再次和业主进行谈判但仍旧不能达到共识,基金经理周英汉在2008年5月的董事会讨论上,就提出思创购买《河畔》的意见;林当时不同意因为他认为售价太高。后来,售价降低,购买《河畔》的计划也开始生效。
今天,林在庭上证实,教会投资委员会其实曾和个别金融机构会面,即高盛集团、星展银行和瑞士银行,希望透过他们执行Firna债券交易,但最后仍然决定继续使用其基金经理AMAC资金公司因为他们认为这家公司“较合适”。
审讯明早在9点30分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