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岭恒第三日出庭进行答辩时,再次重申自己对其教会和牧师的委身,以及他作为财政、CHC审计委员会和投资委员会会员所扮演的角色。
今日下午,陈伟庆资深律师结束他对当事人林岭恒的主质询,这一日审讯覆盖的内容不少。康希与陈绍云的代表律师陈杰森(Jason Chan音译)和加南拉美斯(Kannan Ramesh)资深律师接着向林进行询问,最后才由另一名被告人周英汉提出问题。
林岭恒与教会审计师的“激烈”谈话
今早审讯一开始就提到林与陈一平和教会审计师沈元成就思创可转换债券进行的“激烈”讨论。当拉美斯问林,林是否认为沈希望思创债券不要纳入CHC账簿里,林回答是。
由于林与陈从沈那里得到这样的印象,加上他们认为公开思创为CHC关联方将影响它购买商业地产供教会使用的顾虑,而且思创和Firna债券若继续留在CHC账簿上,可能会耗损客观的时间和费用,因此之后才有计划为债券进行重组,将债券从CHC的账簿上除去。
最后CHC与思创才在2008年签署预付租金许可协议;林证实,在两次董事会会议提出这些债券重组计划时,董事会会员们并无异议。
林为何需要预测美国专辑销售数字
昨日的审讯过程显示,因为林为教会财政、审计委员会和投资委员会成员,因此黄玉音几度找过他提出有关教会思创债券投资的几个审计问题。
林主动为思创做初步估价,其根据是2011和2012年的专辑销售预测。为了预算估价,林问黄即将发行的专辑有多少、售卖的专辑有几份、每份专辑的收入以及他们是否有专辑合约,还有其他的问题,好让他可以为销售数字做“解释”。
黄回答他时称一切都还在“讨论阶段”,而且他们尚未签署经销合同。林在庭上表示,他当时认为这代表他要的资料还未准备好,迟些时候才能回复他。
今天,康希的辩方律师陈向林询问,他早前表示他对(康)牧师很有信心,因为他知道牧师所从事的任务都不会失败,那他为何还需要为销售预测“做解释”。林澄清道,尽管他对康有信心,他仍然需要有根据支持他用来执行思创估价的数字。
在回答陈伟庆资深律师昨日向林提出的问题,陈在庭上出示一系列电邮——电邮显示康希在2008年8月执行会员特别会议上向教会执行会员发表的演讲是从一名员工所准备的稿子念出来的。稿子内容包括基金经理周英汉和教会当时的律师严永权的意见。陈指出演讲稿里没有提到银行贷款,并向林提问,他的当事人在演讲里没有提到银行贷款是否有任何理由。对此,副检察官蒋诗琪做出抗议,她提出这是陈向林索取意见证据,因此陈收回他的问题。
林在庭上透露,他和康的友谊回溯到1987年,当时CHC还不是一间教会,而康是他的小组长。他证实,投资教会盈余资金的想法从他而来,这是他在1998或1999年提出的,因为那时他听到康教导按才分银的比喻——这个比喻说到我们要用智慧管理神交给我们的一切。在那之前,教会未曾进行任何投资。
当辩方律师问他是否会刻意做出任何伤害教会的事,这位教会的长期会友明显停顿片刻才回答道:过去30年来,他的生活围绕家庭、工作和教会,而且他并未从教会得到任何个人利益,唯有属灵利益和友谊的收获除外,“从我在1987年认识康牧师至今都是如此。”
同为被告人的周英汉代表自己,从被告席的位置上向林岭恒进行询问。他自称自己为“资浅律师”,引起庭上些许笑声。周针对林的口供提问,因为林指出是周找上林,分享有关思创的想法——他认为可用思创作何耀珊音乐事业的经纪公司。
周出示两封电邮,其中一封是另一名被告人陈一平在2002年写信给周邀请他担任思创董事;林承认,从这几封电邮来看,他的证词并不准确。
周提出2002年5月董事会会议上,CHC董事肯定了一些康未得到董事会授权之前就达成的协议,林表示对此董事会并不“惊讶”,因为康是带领教会的人;他拥有“跨界”的异象——教会应该要更现代化,才能与不上教会的青年连结。
周今日在结束前,出示一份仔细谈到主权财富基金GIC(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最近采取“全新激烈”手段的报告;GIC最近向电脑制作公司联想购买价值7亿美金的未上市债券。周以此和CHC在2007与2008年购买思创债券相比——当时美国次贷危机处于最严重的情况;林同意周的讲法,跨界计划是一项有风险的投资。
林于周一在庭上透露,周曾告知林,思创若无法偿还债券,何清伟(即跨界计划最大的赞助人之一)将以个人担保赔偿跨界计划的任何损失。
审讯将在明天早上9点30分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