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向林岭恒所作的交叉质询中,检方继续辩称林未向审计师及董事会成员据实以报,并且隐瞒资讯。
检方下午在法院花许多时间依据电邮佐证的内容向被告林岭恒进行交叉质询,试图证明被告计划向教会审计师并其董事会成员隐瞒思创债券的资讯。
举例来说,被告黄玉音在其中一封来往电邮中建议将新加坡博览中心第8厅的租金费用记录为何耀珊在美国发行专辑的交通费和薪金费用。
黄玉音在该电邮中说明,这是因为部份作为专辑费用的债券收益已花在租金上。
屡遭检方控诉指说黄提议作出虚假账目企图欺骗教会律师和审计师后,林尝试在庭上以比喻方式陈述其观点。
他将CHC比喻为一家试图为了某个建筑项目取得银行贷款的公司。公司还在等候贷款批准时已经开始第一期建筑工程,这时公司先采用普通基金。一旦取得贷款的数额后--虽然其用途是建筑项目--其中有一部份资金仍必须归还普通基金。基本上,这只是资金流动的问题。
因此,他不觉得黄的提议有问题。
副检察官蒋诗琪也质问林为何要令其他投资委员会成员以为教会正进行非常安全和保守的投资;他之前曾说非投资级别的债券(思创债券乃其一)比投资级别的债券风险更高。
林回答说虽然非投资级别的债卷风险很高,它们仍比股权投资安全。
当他被问及为何未在购买债券前进行尽职调查,林回答说他若不熟悉该公司,必然进行尽职调查。但在这里,他熟悉发行债券的公司思创,因此觉得没有这个需要。
蒋也向庭上建议,CHC选择AMAC资金公司作为其基金管理公司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让周英汉可以帮忙隐瞒将建堂基金转移至跨界计划一事。
于庭上出示的证据也包括数位被告(包括周在内)的讨论电邮,其内容是如何审核教会透过AMAC所作的投资表现。
蒋问道为何是基金经理指示客户该如何审核其表现。
早上庭上曾进行闭门会议,讨论是否该接受并公开周所提供的新证据,其证据包括一段“秘密录音”和新的电邮证据。
审讯将在明日早上9点30分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