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邮证据显示康“坚持”与美国音乐执行人员重新洽谈,好达到“平衡”利润分享之安排,为确保思创一方获有公平交易,最终也能偿还CHC;他也不要将何清伟的“慷慨和友谊”视为理所当然。
今日下午于庭上出示的证据显露,城市丰收创办人康希负责“出面”与美国经纪人贾斯汀赫兹(Justin Herz)和音乐制作人怀克里夫金(Wyclef Jean)洽谈;他十分投入管理思创在跨界所需承担的风险。
在该律师唐振辉进行主问时,康回应道,最终,“教会连一元都不能损失”。
康与赫兹的电邮谈话透露,康曾要求赫兹在和怀克里夫金及索尼音乐副主席莉莎埃利斯(Lisa Ellis)协商时要求更有利的条件。
在确定何耀珊音乐专辑的利润分享比例,金与埃利斯原本要求5成的利润,尽管他们未投入任何资金。按康所言,如此安排对思创来说并不公平。
他主要的推动力为何?
这是为了确保思创作为发行债券给CHC的那一方,在跨界计划的投资上不会出现“赤字”,以致负面影响它偿还教会的能力。
欲达成更有利的利润分享比例协商最终失败,但赫兹成功地安排强尼莱特(Johnny Wright)做何的经纪人;莱特旗下的艺人包括贾斯汀汀布莱克(Justin Timberlake)。
康在其证词中说到,除了金的要价太高以及他希望何采取的亚洲雷鬼风格外,他表示他也关心埃利斯提供的首张专辑销量预测看似并不保守;2百万的专辑销量是依据颇有成就的美国艺人如格温史蒂芬妮(Gwen Stefani)、玛丽亚凯莉(Mariah Carey)及凯莉克莱森(Kelly Clarkson)的销量数字而定,但康表示,他认为这个数字并不现实因为何非美国人或家喻户晓的歌手。
唐旨在挑战检方在开庭陈述时所提的指控——被告没有“真正考虑”到所承诺的回报是否可行,以及本金是否能恢复。
唐在庭上显示康与个别人士洽谈时采取细心且保守的态度,并试图以此证实该当事人曾顾及到思创债券的回本,远远不如检方所指——意图“造成教会的不当损失”。
除了回本的因素外,康在庭上表示,他希望对何清伟公平,并不愿将他的慷慨与友谊视为理所当然。
美国专辑没有在2010年发行,何清伟最终承担且支付跨界计划的一切损失。
庭上证据也显示,另一名被告人黄玉音曾将商业计划细节寄给何清伟,不时通知他美国音乐专辑制作之计划进展如何。
当辩方律师质询康对思创的掌控程度有多少,他证实自己对思创董事有一定的影响和某程度的控制权,但绝对无“推翻他们的权利”,不同于检方在总结陈词时所称。
他解释,作为主任牧师,教会是他的属灵家庭;尽管他对会友有某程度的影响,但他不会利用该影响力强迫他们对他唯命是从。
审讯将在明早9点30分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