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证据显露何耀珊美国专辑的预算规划实施细节以及康希如何细心确保估测属保守范围。
今天早上,庭上证据显示跨界计划在何耀珊打进美国音乐市场后如何从原本的亚洲区域规模扩张至国际性计划。她的单曲屡次登上美国告示牌热门点播舞曲排行榜(Billboard Hot Dance Club Play) 的榜首后,她的经理向康希提出何发行英语专辑的可能性。
今早庭上证据也显示康如何与何的经理人贾斯汀赫兹(Justin Herz)并另一名被告--当时负责思创账目的黄玉音一起达到合理的专辑预算。康的辩护律师唐振辉证实他的当事人在预算的细节上周密谨慎。
从亚洲到美国
美国基督徒传道人罗宾哈佛克博士(Dr Robin Harfouche)——前好莱坞舞者、演员和歌手——首先播下打入美国市场的想法。
庭上证据显示,康于2003年3月受邀到哈佛克和其丈夫克里斯蒂安(Christian)在佛罗里达州牧养的教会讲道。根据康的说法,她听到跨界计划在台湾的成功并对此产生极大的兴趣。她请康给她一些宣传资料,好让她交给美国娱乐圈的朋友传阅。康在庭上表示,哈佛克认为他们可在美国复制跨界计划的成果。然而她也表示,一名亚洲人若要打入美国市场,却不具有合适的风格和声音有其困难度,而耀珊其中一支音乐影片反映出美国市场可能会喜欢的风格和音乐。不久后,康接到贾斯汀赫兹和彼得罗福森(Peter Rafelson)的电话。赫兹是Tonos娱乐的前总裁,该公司老板为大卫福斯特(David Foster)、卡洛贝耶莎格(Carol Bayer Sager)和肯尼思“娃娃脸”埃德蒙(Kenneth “Babyface” Edmonds)。莎格的丈夫是华纳兄弟(Warner Brothers)前主席。罗福森则是家喻户晓的创作人兼制片人,并曾为麦当娜创作过畅销曲《Open Your Heart》。
康向庭上表示,虽然当时他并未放眼美国市场,而且事件一连串的发生让他感到惊讶,他仍为所打开的大门感谢神。他说何若可以进入美国市场,整个跨界计划将从区域规模延伸至全球规模。因为美国是流行文化的中心,全球各洲将会对何开放,进而对城市丰收教会的宣教工作开放。
何与赫兹和罗福森录制两首本应收录在该华文专辑中的单曲,赫兹则会在美国宣传这两首歌曲。《Where Did Love Go》是在2003年7月录制的第一首单曲;此首歌曲在该年圣诞节荣登美国告示牌热舞排行榜冠军。第二首单曲《One With You》在2004年7月也在该排行榜上荣登榜首。 那时,赫兹也请到公关经理达斯斯坦纳(Tas Steiner)——他曾代表休葛兰(Hugh Grant)和乌玛舒曼(Uma Thurman)等人做宣传。赫兹及该团队对何排行榜的成绩十分满意,该时并无另一名亚洲艺人荣登任何告示排行榜冠军。
2005年1月,何耀珊的第三首英文单曲再一次登上美国告示牌热舞排行榜冠军。这再次向美国团队证实何的歌曲的确受欢迎。
今早,唐向康询问思创董事何清伟在跨界计划的参与程度;何清伟曾承诺资助跨界计划。何清伟于2004年中旬到美国和赫兹亲自会面,并确信何试图打进美国市场是值得进行的计划。赫兹见到何英语单曲所享有的成功,就向康提议何在美国主流市场发行完整英语专辑的可能性。
康也表示,他们定期通知教会何的进展如何,并祷告跨界计划能影响全世界。
美国专辑费用与迟延
唐出示的一封电邮显示,康曾考虑到在美国制作专辑所需的费用。康在庭上表示,预算非常重要因为他知道思创董事将资金投资在该计划,并且信任康将做好预算。他必须确保预算稳妥合理,投资也不会出现赤字。若专辑销量没有立即进来,他至少能满足于合理的预算。同时,赫兹总是能履行承诺;他的可靠性以及他帮助何与优秀创作人、音乐人和制作人连结的能力让康对他有所信任。
康在庭上表示,他当时的想法是:在美国进行的一切必须要让亚洲跨界的工作受益;其目的依旧是透过跨界完成大使命。
按康所言,原本的英语专辑收录了何成功发行的单曲和一些其他歌曲,这张专辑本来预定在2006年2月发行。赫兹对其成果不满意,因为它没有“轰动”元素。康解释,赫兹邀请创作兼制作人怀克里夫金(Wyclef Jean——前The Fugees乐团成员)“提升”该专辑。金曾制作哥伦比亚歌手夏奇拉(Shakira)的专辑;她因排行榜歌曲《Hips Don’t Lie》打入美国英语市场。金要何发行一张亚洲雷鬼混合专辑——类似夏奇拉拉丁语雷鬼专辑。因此,他们才会制作单曲《China Wine》,并重新录制该专辑。
然而,何对专辑亚洲雷鬼的风格感觉不自在,而且金的要价太高;康请赫兹与金洽谈要求更好的价格。两人的协商最终在2008年失败,何后来的经理人转为强尼莱特(Johnny Wright),旗下艺人包括贾斯汀汀布莱克(Justin Timberlake)和强纳斯兄弟(Jonas Brothers)。
细节之注重
何清伟去年出庭作证时,于庭上出示的证据包括黄玉音所寄出的几份电邮,电邮内容包含美国专辑的预算。康证实,内容资讯出自他与赫兹的讨论,而且是他将资讯交给黄玉音。
庭上证据显示康在电邮中告诉赫兹,在计划预算时要考虑到“最大开销”,以防预算超支,康就无需重复回去向何清伟要求批准。
庭上证据也透露赫兹与康之间的电邮讨论——这是索尼音乐副主席莉莎埃利斯(Lisa Ellis)拟定的五年损益预算表。电邮附上的电子表显示美国专辑的预测收入与花费——这包括巡回宣传、数字专辑、巡回演唱会及其他许可证和商品费用。电邮显示康向赫兹提出一连串问题并要求更保守的预测模式,同时也澄清电子表上的个别项目。
康解释道,他委任黄检查电子表上的计算方式,为确保计算正确,以及赫兹所立的假设(制作150万张专辑)也纳入考量内。
庭讯今早展开时,唐出示何耀珊第四与第五张专辑的CD封套,显示思创制作公司的标签曾印在上面。这是为了强调他昨日的论点,思创乃何的艺人经纪公司“并非秘密”。
审讯在2点30分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