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律师唐振辉今日结束康希复问;他强调康于2010年调查展开时的思想状态与其在庭上的证词吻合。
代表康希的律师唐振辉今早在庭上呈交一封12页的书信——这是城市丰收教会前律师严永权建议康“坦白承认”后写下的。审讯证词透露,信件日期为2010年6月3日——这是康接受商业事务局首次进行15小时讯问后的第三天。
康在商业事务局录制口供时表示,严告诉他他有疏忽、做错了,而且应该“坦白承认,说出真相”。
另一名被告人周英汉早前在审讯中盘问康时要求此信件。
庭讯证据今早透露,除其他事项外,该信件略述出何耀珊成为流行歌手的原因、亚洲与美国跨界计划、多功能基金、思创与Firna债券、购买《河畔》单位和预付租金许可协议事宜。
唐在念出信件时证实,康当时于2010年6月的立场和他过去几周在庭上表述的证词吻合。康将这封信交给严,并请他交给有关单位但康相信此事未发生。(请参考以下围框新闻看康的“陈情”)
唐今天早上回应检方在交叉质询时提出的几项控诉。
检方控诉康做的决定“基本动机是为了解决思创财务亏损”,而且他没有“真正评估过其商业动机”。他们提出的例子之一是康给予批准,将一些花费转移至个别机构包括圣公会中学和中国的一间小学。
唐出示CHC董事会会议记录显示,这些捐款——康表示它们都符合CHC使命——已经过董事会批准。他也出示Baker Tilly工作稿证实审计师对这些捐款同样知情。审计工作稿的文件之一是一份思创董事会会议记录——该记录显示思创所作的捐献乃出于何耀珊和思创之间的协议。耀珊放弃收取版税并将全数捐至中国建校。
检方控诉道,康可掌控思创并按他所要的方式给予思创资金。另外一个控诉为康计划美国专辑预算时完全没有考虑到思创债券的偿还。
唐证实康在2003年之前在美国音乐界毫无经验,并且需要大力仰赖美国经理贾斯汀赫兹(Justin Herz)、制作人、美国公关经理和律师做预算计划。康同意,在这些专业人士为专辑预估特定费用时,他不会否定但他也澄清,他会做检查确保数字合理。
唐再来就思创面对困难无法偿还债券的时期提问。当时,康与制作人怀克里夫金(Wyclef Jean)进行协商,但最后却谈不成。唐再来问其当事人,若按检方所言,如果预算不足够,他能随意提供思创资金,那他为什么那么努力与夫金和赫兹争取他所提出的预算?
康回答,虽然和夫金及莉莎埃利斯(Lisa Ellis)合作的前景非常诱人,因为夫金当时捧红夏奇拉(Shakira),但他认为预算缺乏平衡而且超越合理范围。当夫金和艾利斯不愿减低预算,康就决定终止合约。
他后来补充:“若是在艺术、预算和跨界使命的考量之间做选择,法官大人,凭良心来说,我不能让思创——最终是教会——陷入可能面对亏损的情况,尤其是教会。”
审讯于下午2点30分继续进行。
康2010年的陈情
2010年6月3日,康希写了一封12页的书信“坦白承认”他的“疏忽”。他最后以四项陈情做总结:
• 我的疏忽和错误引起的后果对我的家人来说已经非常悲惨。我每天都想到这个情况会如何影响我的孩子和他的未来。这对3万2千多名会友的影响也十分惨痛。城市丰收最近收购新达会议中心的股份,现在CHC是否有能力履行它在交易里的义务也受到极大的质疑。而现在他们主任牧师的名誉受到质疑,我担心许多会友会感到迷失和失望,不单单是对我,更是对基督信仰和上帝。
• 在我的教会之外,此事对基督教和新加坡慈善界造成的影响更是难以想象。我担心在这之后,人们会带着极大的疑心看待所有牧师和大型教会。慈善界在新加坡肾脏基金会和仁慈事件之后已面对严重负面新闻,并会再次因为我的无知和疏忽受到冲击。
• 我愿意为我作为主任牧师在服事上的失败承担其责任,不管是在教会里、社会上、以及对于本地或海外的有需要人士。但不仅如此,我祈求当局会帮助CHC、新加坡的基督教和本地慈善界走出我所造成的不幸、严重局面。
• 最后,我向当局求情,因为我了解自己在整个情况中所犯下的的错误。我在与德尊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详查后看见自己所参与的决定有许多错误。然而,我必须坦白说,我做的任何决定从来都不是为了个人利益。我希望你会相信我的以上证词,给我机会改过,做个更好的人和基督徒传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