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律师唐振辉试图显示,思创与Firna债券的双重目的——检方宣称该债券非真正投资——均符合慈善总监给教会的指示。
今日下午于庭上出示的新证据是慈善总监于2008年5月给予教会的通知,他们指示教会不可单独为赚取盈利进行投资。
作为慈善机构,教会在其”章程上有义务”为满足该宗旨而投资,赚取的盈利也必须归还给教会。
该证据是慈善总监写给教会的部分书面回应;这是城市丰收教会了解教会可能会在未来收购商业产业向慈善总监寻求批准修改CHC章程时所得的回应。
代表康希的辩方律师唐振辉继续进行复问时试图证实,思创与Firna债券投资的双重目的——获得良好经济回报同时也可拓展教会透过跨界计划传福音的使命——与慈善总监的指示吻合。
检方宣称债券投资非真正投资,而只是为掩盖被告转移教会资金至跨界计划一事。
唐为进一步强调其当事人的立场——教会所有的财务交易皆按照法律专家意见执行,唐在今日下午再次就教会审计师在确保投资的合法性上所扮演的角色向康提问。
康作证时表示,除其他事项外,城市丰收教会向Baker Tilly审计师冯道清透露城市丰收教会和思创之间的预付租金许可协议及聘用协议代表被告曾经寻求冯的建议,为确保他们提供资金给思创的方式并没有违法。
康在庭上表示,尽管他与其团队避免在特别会议和常年大会上“完全公开”跨界计划资助事宜,但他们却将一切资讯透露给专业人士——即律师与审计师。
他们这么做是希望其专业人士能指引教会使用合法正当的方式行事;康表示:“他们是我们的保障”。
他补充,他们无意向教会会友隐藏事宜,而是需要采取“低调”的形态,好避免敏感性资讯流传到公共领域,造成会友在教会使命上“分心”。
康进一步解释,虽然Baker Tilly的费用比其他审计事务所的费用高,教会仍然遵从冯的建议,请同一审计事务所审核思创与CHC的帐目,以确保更大的透明度。
今日下午,康不断重申一点,冯作为一名“经验丰富且备受敬重的会计师”曾给予康和其团队“很大的肯定”——教会的交易皆正当合法。
唐也试图证实,得知被告所关心的敏感性课题不只冯一人。
项目合伙人田宜与审计经理冯爱芳之间的内部电邮显示直接负责CHC与思创帐目的审计师对教会债券投资的相关事宜知情,这包括思创债券是否可回本及思创的公平价值。庭上的书面证据提出,即便一些需支付给美国音乐制作人贾斯汀赫兹(Justin Herz)但在计划之外的费用也由思创董事和审计师认可并列入帐目内。
此外,庭上审讯也提到思创向银行贷款购买《河畔》产业。
检方的控诉为,被告并没有向CHC董事会会员和执行会员透露贷款一事,这是为了描绘出1800万的债券收入(在修订思创债券协议下)将用来购买《河畔》的情况,但其实1300万已花在跨界计划上。
当辩方律师向康提问,康表示若有人通知他他必须披露该贷款,他一定会这么做。
此外,交给审计师的管理当局声明书也明确表述CHC帐目中没有关联方交易。
若有关联方交易,他们将做出公开;康强调他的确希望将披露事宜减到最低,但仍必须在法律范围之内。
审讯证据也透露,这封信由Baker Tilly所拟定,并由教会管理层签署。
管理当局声明书向审计事务所表明,它向公司管理层获取的资讯准确无误。
审讯于明天早上9点30分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