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律师唐振辉证实其当事人证词自2010年至康希结束答辩时乃持续一致。
今日下午,康希在19天后结束答辩,但结束前他回应了针对他写的自白书所提出的指控。
代表康的辩方律师唐振辉今早出示该信件,为证实其当事人在调查2010年5月展开时的证词与他过去几周在庭上所说的吻合——他是按教会律师与审计师所提出的专业建议行事。
康于2010年6月3日在德尊律师事务所办公室——教会前律师面前书写这封信,那是在他被捕并在商业事务局传召他接受盘问的三天后写下。
审讯证词透露康书写这封信是因为教会该时律师严永权建议他“坦白承认”。
检方与另一名被告人周英汉针对该信件的真实性对康进行盘问。
副检察官王守仁提出某些信息没有纳入文件的几个例子并控诉道,这封信只不过是“故事的进一步发展”,准备提供给当局但“并非真正坦白承认”的作为。
副检察官指出,该信件完全没有提到康仰赖冯道清的建议。他向康提出,他在作证时将“责任归咎于”冯是证人之后想出来的。
审讯过程中,其证据透露冯在教会财务交易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上给予被告建议,于此他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
康回答,他没有明确在信件里提出冯姓名因为他“爱”他,并认为只要表示他仰赖律师与审计师提供的专业建议就已足够。
副检察官同时质问道,若这封信的确是为了向当局“坦白承认”那为何没有交其给他们。
康解释,在他写下这封信的一日后,当局再一次传召他进去问话;他表示,他已在讯问时传达信件大部分内容。
此外,他交由严以及后来艾伦格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决定如何处理该信件。
王进一步问道,他为什么没有在信件中提到自己为跨界计划异象家的角色。
康表述,这些重点当时不是他“首要”的考量,而其实,他以为自己作为城市丰收教会的主任牧师就可看出这点。
倘若他知道自己将在所有事宜上接受盘问,他会加入更多信息,但他只有半天的时间书写,又再次被传召进去接受问话。
对康而言,他只想按他所理解的写下一切重要事宜,目的是为所发生的事情负责任。
周早前控诉康没有为整个局面负全责,但康屡次在其证词中提到,他有意承担责任——这是法官在某处也重申的一点。
代表黄玉音的资深律师安德烈(Andre Maniam)在周再次进行交叉质询之后证实,周在商业事务局录制口供时亲口说道负责与律师黄姬丝(Christina Ng音译)拟定债券协议的人是他,而非康。
检方指控康在自白书里遗漏思创债券的信息,对此,唐试图在庭上证实,康在起草这封信时只接受过商业事务局的一次问话。审讯证词透露,康书写那封信后的一日,他再次被商业事务传召讯问,当时他已告诉他们,思创债券的目的是为了拉开教会与跨界资助的距离。
再者,唐在庭上提醒大家,康在书写自白书时调查刚展开,他的当事人与其他被告不可能知道自己将被控上什么罪名。
因此,康不可能详尽知道要加入哪些与控状有关的信息,因为被提控是在两年后发生的事。
法官也向康提出几个问题,其中之一是澄清何清伟在赞助及担保跨界计划之角色。
康回答,早在2002年,何也立下承诺他将赞助跨界计划所需的费用。只有在他们决定进军美国市场之后,所需的资金更多,教会才会因此转而购买债券,何的角色也从赞助人转为担保人。
审讯将在明日早上9点30分继续进行,并由陈绍云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