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丰收教会财务经理陈绍云解释教会寻找产业的重要性以及她对思创债券的了解。
城市丰收教会财务经理陈绍云于今天早上出庭作证。她在庭上透露的关键事宜有CHC寻找产业在2008年来到重要的转折点以及思创债券是律师所拟定,并在投资委员会、教会董事会和教会信托人的保障之下。
陈面对7项串谋伪造教会帐目的控状。
一开始,代表陈的加南拉美斯(Kannan Ramesh)资深律师肯定她对其他被告人的信任。陈作证时说道,她认为康希、陈一平和周英汉是可靠的人,她没有理由怀疑他们。在她加入CHC做员工之后,她主要向黄玉音汇报,并且在财务事宜上仰赖黄给予她技术层面的建议。即使在黄辞去她在教会财务总监一职、陈接手做财务经理之后仍是如此。
拉美斯进一步证实,在引进思创债券给CHC之前,陈对债券完全不了解。她表示,她仅有的理解是周解释说债券类似贷款。
该资深律师与陈看过2007年7月7日的特别会议记录,康在当中向执行会员解释CHC需要购买新敬拜场地。
陈在庭上解释,因为教会不断成长,CHC在搬到裕廊西场地后几乎立刻就需要另找一个地方建立新敬拜场所。新敬拜场地必须能够容纳大群会众,因此CHC无法使用分配作宗教用途的地方,而需要寻找可建商业地产的地方。
康请会友不要传播该消息。陈在庭上解释,因为教会作为宗教机构要收购商业地产可能会引起争议,因此才需保密。
在同一个会议上,康也告诉教会执行会员,教会将使用建堂基金作投资,并委任AMAC为教会基金经理。周也详细解释投资将带来的风险。
周在2007年7月24日所写的电邮显示,其他被告人讨论了CHC与AMAC之后所签署的协议。同时,德尊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拟定了第一份思创债券认购协议。这对陈而言显示出他们聘请律师拟定债券结构确保其合法性。
庭上后来的电邮证据也显示其他被告人在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期间透过电邮讨论将更多资金投入思创债券的可能性,因为“利润很高”。
陈证实,这些讨论让她相信思创债券情况良好,周作为基金经理的表现优秀。
同时,债券在教会信托人的保障下,并已经过投资委员会的审核,这两点给予陈信心。2008年3月8日的教会管理董事会会议上,一名董事会会员吴勇胜(Nicholas Goh Yong Sheng音译)要求周每个月都向管理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陈同意辩方律师的说法,这进一步给她肯定投资将得到很好的照管。
在该董事会会议上,管理董事会也批准委任严永权律师为教会顾问。陈解释,严的责任是在投资和寻找产业事宜上给予教会领袖正当合法的咨询。她同意拉美斯说法,委任严背后的原因是因为当时寻找产业事宜十分重要。
审讯于下午2点30分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