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经理回溯会议记录日期的原因是为解决问题,而不是欺骗。庭上证据显示董事会同意透过思创购买河畔(Riverwalk)的计划。
检方控诉:为了隐瞒思创和Firna债券的虚假性,被告们除了其他方面的原因,曾窜改文件日期以欺骗教会审计师。
数月前另一名被告林岭恒出庭作证时,曾被问及他为什么签署一份日期有误的CHC投资委员会会议记录;该会议实际于2008年8月5日进行,但会议记录日期却为7月29日。
检方建议:被告这么做的原因,乃谎称在审计师于2008年8月1日提出问题前就已经完成保护教会利益的尽职调查,并且也于2008年7月针对债券是否可回本的能力进行评估。检方的立场是被告并不真正关心教会的投资是否可以回本。
林在面对此控诉时表明那是“错误”,但财务经理陈绍云今天在庭上说明回溯日期的真正原因。
加南拉美斯(Kannan Ramesh)资深律师出示数封电邮证实他的当事人尝试避免CHC和思创的关联方交易受披露的需要,而不是企图欺骗CHC的审计师。
陈在庭上解释,她在CHC投资委员会于8月5日开会后,发现同样出席会议的许少毅在数天前(7月29日)已正式受委任为思创董事。
问题在于许以思创董事的身份出席会议可能引起关联方交易,因为议程包括数项教会与思创的金融交易。这可能导致CHC和思创的关系有披露的义务——这是法律防范两家公司利益冲突的保障。
紧接这之后是8月10日的特别会议,陈觉得不宜再拖延解决此事的时间,最终回溯了会议记录的日期。
为何避免披露CHC和思创为关联方是如此迫在眉睫的事,以致陈认为她需要回溯文件的日期?
今天陈在庭上透露,其中原因在于思创必须保持纯粹世俗机构的身份。该时教会正试着取得一商业地产容纳日益增多的会众。这是因为宗教用途所预留的地产不够大,陈解释。
但是教会发现,以宗教组织身份与业主协商面对的挑战甚大。因此,教会决定使用思创作为“媒介”帮助CHC寻觅合适地产。
陈回忆康希在特别会议中向执行会员强调思创必须是一间独立、商业上可行的公司,并与CHC进行交易需保持一定距离。寻觅地产是教会非常重要的计划--如果人们视思创为教会的关联方,这将危及将来取得地产的协商。
因此康提醒会友对CHC和思创的关系持“低调”态度,陈如此表示。
今天庭上也显示CHC董事曾讨论并核准思创购买河畔的计划,这部份的购买资金将透过银行贷款取得。
审讯将在明天早上9点30分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