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经理陈绍云今天下午的证词使人进一步了解设立预付租金许可协议(Advanced Rental Licensed Agreement)的原因和迫切性;检方宣称ARLA为“虚假”。
时间是2009年5月。城市丰收教会寻找新的崇拜地点已是刻不容缓。一方面它与新加坡博览中心的契约即将到期,但教会领袖未能决定是否该更新契约,因为“在董事的认知中,有朝一日……教会需要从博览中心撤离。”财务经理陈绍云今天下午在庭上表示。
而另一方面,教会先前已考虑20个地产,但无一合适。快速寻找新的地点是教会领导层的当务之急。
陈本身不是教会财务交易的决策者,但她今天下午的证词使人进一步了解CHC和思创在什么情况下设立ARLA。
检方相信ARLA乃“虚假”,而陈是其中一名伪造CHC帐目的被告--藉着使用2150万ARLA的预付租金抵销思创债券,制造教会已从思创债券收回金额的“假像”。
陈在其律师加南拉美斯(Kannan Ramesh)资深律师的询问下,说明教会正紧锣密鼓要取得“棕油”的股份;“棕油”是2008年底起始某个特定地产的代码。
陈接下来表示,2009年5月和6月期间,教会曾两次出价要收购 “棕油”的股份,但都宣告失败。董事会于2009年7月18日召开会议,虽然“棕油”计划仍然是选择之一,但董事会已积极探索其他的地产和地点作为后备,其中包括前首都大厦(Capitol Building)和体育城(Sports Hub)。
“已经不能再浪费时间。”康告诉董事会成员。因为博览中心的契约即将到期,康提醒他们必须在接下来三个星期确定一建堂地点。
但思创既代表教会寻觅合适地产--如先前庭上证据显示--它要如何支付数亿元收购新地产呢?加南问其当事人。
陈回答资金必须来自教会,并以预付租金的方式出资--这是CHC董事会成员之前通过的计划。
接下来,加南出示一据称7月18日会议当天由投资经理周英汉呈现给董事会的一份手绘流程图。负责会议记录的陈解释,周在流程图上所作提议的主要目的是让CHC赎回思创和Firna的债券,这才不会“危及我们的建堂计划”。周是该计划的主要负责人。
今早庭上证据显示教会当时的审计项目合伙人沈元成对教会的债券投资感到不自在。沈告诉数位被告深入检查CHC和思创的关系,因为两家公司“明显有关联”。
基于此因,他要教会赎回这些债券,否则CHC必须在下个财政年披露它与思创的关系,陈作证时说道。然而,寻找商业地产的迫切性意味思创必须保持其世俗机构的身份,因此它与教会的关系不可披露,唯一的方法就是赎回债券,使其从CHC帐簿上除去。
陈在庭上仔细说明这流程图,并解释教会将支付思创15年的预付租金,总值6500万(随后正式拟定ARLA的协议书)。这总额的一部份将用于抵销思创债券--当时在修订的债卷协议中其价值为2100万。
另一部份资金将用于支付“棕油”的股份,其余的则用于落实一连串的交易以赎回Firna债券。
庭上证词也显示,使用预付租金赎回债券的计划先前已经过CHC董事核准。赎回债券是对欠付教会的债务重新归类--原来是债券投资,现在是预付款项。因此过程中虽然没有现金交换,思创却仍有义务偿还它欠付CHC的金额。
“到底棕油有什么了不起?”加南问道。
陈解释:“法官大人,棕油就是新达,它位于新加坡的市中心,而且……董事看见整个地方的建筑设施,知道这必然可以更好地服务会友。”
接下来的电邮文件显示黄玉音强调必须与教会审计项目合伙人沈一同谈论赎回债券的计划。
审讯于明天早上9点30分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