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财务经理黄玉音今日证实,何清伟有意资助跨界计划,因此要求她监管Firna债券收入资金流向。检方控诉Firna债券乃虚假因为被告主导债券资金的使用。
Firna债券收入究竟是何清伟的资金或如被告在电邮所称——“我们的资金”?这是城市丰收审讯中不断讨论的一点。
今日,最后一位出庭答辩的被告黄玉音重申了其他被告早前的证词:这些资金皆属何清伟,他可决定该怎么使用。
今日,资深律师安德烈(Andre Maniam)向其当事人——即CHC前财务经理与思创会计师——提出几项和Firna债券收入使用方式有关的问题。
黄在庭上表示,她向教会前基金经理周英汉了解到支取债券收入之后,Firna将把何的股东贷款归还给他,何已承诺使用这笔资金资助跨界的英语专辑。黄必须指示何如何转账,因为他并没有参与跨界计划的每日运作,故此需要知道资金应该转至何处和转账时间。她补充到,她给何清伟指示纯粹为行政行为。
黄也向其辩方律师表示,何清伟在2003年捐出第一笔127万新元的资金时没有明确指定资金花费的用法,而是交由跨界团队安排资金。同样的,他之后付出金钱时也未表明资金该如何使用。
在双方的电邮中,何为什么将其称为“你的资金”,而被告将之称为“我们的资金”?黄解释这些指的是何为跨界计划拨出的资金——不代表这些资金不属于他。黄澄清,当周将其形容为“我们的资金”,他指的是跨界的资金,而不是任何一个人的金钱。
再者,黄解释她为何会关注何清伟瑞士银行户头里的交易,这是因为何请她记录跨界资金的流向。黄表示Firna的首席财务官同样这么做,为确保Firna向CHC履行其法律义务。
黄今日在庭上表示这些和Firna债券收入有关的电邮讨论并不影响Firna对CHC的法律义务:Firna最终仍然需要连本带利将资金归还给CHC。
安德烈也与黄一同过目一封黄与周讨论Firna债券认购协议条件的电邮。黄顾虑的是,若要求Firna每个月将会计财务报表交给CHC,这对Firna的会计师来说将会非常吃力。然而,他们若在债券认购协议下列出此条款,Firna就有责任提供报表,CHC也需确保Firna履行其法律义务。此时,安德烈提醒被告检方控诉Firna债券认购协议为虚假。黄不同意并声明,在债券认购协议下,Firna有义务向CHC履行合约。
今日下午,黄在庭上表示虽然Firna债券投资如按周英汉所描述,是项“友好交易”,但她不认为该交易虚假。
同样的,她不认为修订债券认购协议乃是虚假;其实,为了向教会会友交代,她曾建议将该协议的投资收益从百分之四增加至百分之五,这是为确保教会从其交易获得公平收益。
另外,辩方在庭上出示一封文件,这是黄为思创债券认购提出三种情景假设。黄对慈善总监得知思创与何耀珊的关系,以及教会用1300万资助跨界计划表示顾虑。
黄解释,她的顾虑不是出于债券不合法的缘故,而是因为她了解跨界计划的资助来源需低调处理。
安德烈也试图强调是审计事务所Baker Tilly要求将审计项目合伙人从程瑜换至沈元成。
检方建议被告向审计师描绘的教会投资情况不准确,甚至提出冯道清是被告执行阴谋的“掩饰”;他们称被告向实际项目合伙人沈隐瞒重要资讯,转而向冯寻求意见。
黄表明,她相信沈知道第一次思创债券协议的收入已用在跨界计划上。此外,CHC的审计合伙人一直都是同一位——冯爱芳。黄相信沈已得知CHC与思创之间的历史、关键交易以及当中可能出现的审计议题。
此外,庭上证据也透露冯建议同一审计团队负责CHC与思创帐目;他解释这是为设定更好的制衡机制,因为审计师能够从双方面看到两家机构之间发生的交易。
当问及CHC是否曾想过聘请不同的审计师为分开CHC与思创帐目,黄回答没有,因为他们尊重冯的意见。
审讯将于明天早上9点30分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