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音今日在另一名被告人周英汉的盘问下同意,被告执行跨界计划的任务无任何个人利益。
今日,其他辩方律师开始向前思创会计师和城市丰收教会财务经理黄玉音展开盘问。
代表陈绍云的谢保罗(Paul Seah音译)律师向黄询问CHC作会议记录的惯例。黄表示她的做法是最后的会议记录只反映该会议的重点,而不是所有讨论内容。她补充到,这个做法是从教会前人事部与行政经理王富明(Wong Foong Ming音译)沿袭下来的。
谢与黄一同回顾陈一平的部分证词——该副主任牧师在庭上表示会议记录记载的是最终的结论,而不是会议的讨论内容。黄今日证实,董事会员有时会在会议后进一步作讨论,她也会将此记录下来。然而,审讯证据显示董事会员会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核实其内容。黄同意谢的说法,这样的会议记录方式是教会长久一贯的做法。
接下来下一位盘问黄的是在本案中自行答辩的前基金经理周英汉。周与黄回顾一封两人讨论思创债券到期日的电邮。黄在其主问中曾表示,按照她、陈与周估计的最坏情景假设,思创将需要十年才可偿还债券。周在电邮中建议债券到期日设定在一年半,黄因为周不明白她的顾虑而感到“懊恼”。
今早,周表示他与黄两人在这议题上似乎“频率不同”:他未注意到20万张的专辑销量是最坏的情景假设,因此假设专辑销量收入可偿还大部分债券。
周在庭上显示专辑原本预定在2007年4月发行,这是在认购债券后的六个月,而专辑收入预期在2007年底就可进账。因此,周假设思创在一年半内偿还债券可算合理。
周也注意到,检方虽然控诉被告无意偿还思创债券,但黄却非常谨慎关注跨界的预算。他出示的一封电邮显示黄告诉陈,不在预算内的额外花费就需要额外资金,她也提醒陈在答应消费之前请先让她知道。黄同意他们一直有意偿还债券。
再来周针对为掩盖返程交易做假帐的控状向黄提问,黄同意周说法,会计分录的记录方式正确无误;他们没有其他方法可记录预付租金许可协议和特别机会基金交易,但检方称这两项交易为虚假。
周表示,被告在执行跨界计划上没有收到任何报酬的承诺,唯一的收益就是完成教会异象的满足感;黄同意。
周也表示,一系列出乎意料的事件导致跨界团队需要不停的寻找解决方法:从修订债券认购协议到何耀珊经纪公司转换至终极资产(Ultimate Assets)到拟定思创-Firna债券,以及最后终止预付租金许可协议。
黄再次同意周的说法。
在接受陈一平代表律师斯尼华申(N Sreenivasan)资深律师的盘问时,黄澄清审计师冯道清建议团队无需在教会的常年大会和执行会议上记录所有内容,因为教会没有掌控思创,因此他们无需记录所有讨论内容为避免造成误解。
代表林岭恒的陈伟庆资深律师将在周一,2015年5月4日盘问黄玉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