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音驳斥检方立场,即预付租金许可协议为虚假,因为该协议“从来不为”预付租金而设,但这是被告提供资金赎回思创债券的方式。她解释赎回债券只是预付租金许可协议短期的用途。
今天是黄玉音第10日接受检方盘问,她在庭上表示使用预付租金抵消思创债券只不过是短期用途。
提早赎回思创与Firna债券的计划包括使用预付租金许可协议(Advance Rental Licensing Agreement)下的租金来抵消修订思创债券。其中一份在庭上出示的电邮证据显示黄告诉其员工预付租金的数额是“自定的数字”。黄在其主问已解释她指的是该数字乃按照估计而定。
今日,检方向黄提出,预付租金根据自定的数字来计算因为预付租金许可协议原本的目的不为提供预付租金,而是提供资金赎回思创债券的管道而已。
黄不同意。她解释,赎回债券是预付租金短期的用途;支付给思创的资金仍应该用来租赁场地。
检方再来建议,黄在预备预付租金时间表时,只不过专注为债券赎回所花的金额多少,她才知道之后需要多少预付租金。
黄再次不同意。她解释第一次预备时间表将其交给教会财务经理陈绍云时,她已经了解抵消债券后,剩下租金足以用来竞标场地,而且她也不认为之后会缴交更多预付租金。然而,黄表示她知道投标若成功,教会会支付更多预付租金因为该数额不足以支付整个建堂计划费用。
黄一度向检方证实“短期”指的是暂时的意思。
但检方指出,思创债券赎回并不是暂时之事;黄解释思创仍然有责任使用其他资源履行预付租金许可协议。
检方向黄提出,在预付租金许可协议下,用来抵消思创债券的那个部分其实乃虚假,因为它不是为租金而设。
黄不同意并表示预付租金许可协议下有真正的法律义务。
检方进一步宣称,此外,这些交易记录为预付租金也是虚假;这么做是为欺瞒审计师。
黄驳斥这点:交易是根据它们真正的性质记载下来,因此他们从未有意欺瞒审计师。
当时教会关心网路上连连不断的指控会危及CHC收购新达产业的交易。黄解释,这是终止预付租金许可协议的原因;此外,思创无需参与该建堂计划,因为CHC最终透过另一家机构收购新达产业。
副检察官今日再次重温何清伟所定下的个人担保,以及康希、陈一平、周英汉和许少毅的交叉担保。
检方问黄,为何是黄负责拟定该文件,而不是聘请律师这么做——到底,这是一份牵涉到上百万元责任的文件——黄解释这是思创与何私下签署的合约。
检方对黄玉音的盘问预计将在下周一5月18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