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支持高庭的决定;康希和团队罪名减低与刑期减短不变。
今天上诉院五司宣布他们同意高庭的决定——城市丰收教会案件中的六人被控罪名应该是刑事法典406节的基本失信罪,而非409节的罪名。
这代表六人减短的刑期不变。
高庭法官潘文龙在宣读判决时表示,上诉的核心是刑事法典409节条例诠释上的“个别法律问题”。
在区域法院原本的判决下,六人按照“代理人”的身份在刑事法典409节条例下被控失信罪名成立。409节条例指的是“公务员、银行家、商家或代理人犯下的失信罪”。
六人上诉后,高庭在2017年4月7日推翻了原判;多数法官认为409节条例只可应用在“专业代理人”身上,而六位教会领袖作为重要领袖和教会管委会的理事不可算作以“专业代理人”的身份行事。
2017年8月1日,检方向上诉庭提出刑事参考,由潘文龙和朱迪柏拉卡斯(Judith Prakash)上诉院法官、洪素燕、罗赐安和蔡利民大法官组成的五司审理。
上诉庭今早在宣读判决时支持高庭的决定,但同时也称此案是“特殊的案件”,引起了法律诠释和立法行为的分界线在哪里的问题。
上庭的四人看起来相当健康,尽管消瘦了一些。代表陈一平的斯尼华申(N Sreenivasan)资深律师表示,其当事人听闻判决后觉得“释然”,而且他在服刑期间也花了很多时间祷告和反省。
周英汉暂缓三年四个月的刑期,并且将在2月22日开始服刑。陈绍云已完成服刑。
一名教育工作者,同时也在教会担任小组长的女士表示:“我真的为今天的判决感到开心和感恩。绍云也可以继续自己的生活,至于其他人,我们现在可以肯定很快就会见到他们了!”
教会的一名秘书关家强(44岁)补充说:“我感触很深;不管是为自己或教会,此事终于能画上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