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检察官蒋诗琪今天下午依据教会前基金经理周英汉所呈上的新证据抛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建议,引起辩方团队强烈抗议。
今日下午,副检察官蒋诗琪在盘问林岭恒时,试图“注入凭空臆测”,引起陈一平代表律师斯尼华申(N Sreenivasan)资深律师的强烈反对。
基于周英汉所呈上的一份新电邮证据,检方指出被告人曾在2013年2月——六人被控刑事罪的半年之后——进行讨论。
电邮显示林通知周,另外两名被告人陈绍云与黄玉音欲见面讨论返程投资的控状,并希望他们对此观点不要有分歧。
蒋问道,一名诚实的被告人不是应该直接上庭说出真相,而不是尝试和其他被告人见面,而且还担心他们对控状的观点和他的不一样?
此时,斯尼华申站起来反对蒋的问题,因为问题暗示和另一名被告人商量是不诚实的行为。他在庭上提醒大家:“即使是诚实的人,在庭上面对会审也绝对会关心所有的证据,包括另一名被告人呈上的证词。”
他表示:“我反对的是庭上接受这份文件是为了用来提出毫无根据的影射。”
法官允许检方提问,然而林却表示他不同意检方的建议。
在检方进行交叉质询的最后一项证据中,蒋出示一份林寄给周的电子表,该内容包含向外贷款的资讯;这些贷款是为了提供资金给思创履行它对城市丰收教会的责任。
当问及何清伟若是跨界计划担保人,他又为何列在贷款人名单中,林的回答是他不知道。
较早前,蒋试图证实林在思创和Firna债券的重组和偿还的参与程度。她质问林,周在提出一项看似没有维护CHC利益的建议时,林为何没有表示反对。
林解释,他其实不了解该提案如何能行,但没有在那个时候提出看法因为他们的安排和情景规划仍处探讨阶段。
蒋宣称他的解释“荒唐”且“不可理喻”。她问林,假设有人向他提议偷窃公司资金的计划,他是否也会闷不吭声?林的回答是这两者不一样——一个他认为是不可行的计划,另一个则是明显犯罪。
蒋在总结检方的交叉询问时,陈述她对林的控诉论点如下:
“你明知道建堂基金不可直接用来资助跨界,因此你们将建堂基金的这个用法掩盖为合理的投资。
“林先生,你当时是董事会会员,该责任是确保建堂基金得到妥善的管理,难道你没有将跨界的利益摆在其义务之上?”
“你选择以这个方式挪用教会资金可能有自己的目的,但我提出的是,你知道使用建堂基金资助何耀珊在跨界的音乐事业是未经授权的。”
林不同意她所有论点。该律师陈伟庆明日将进行复问。
法院将在明早10点进行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