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重申对康希之控状,从他作为最终的决策者到被指串谋挪用教会资金;康希不同意所有控状。
今日审讯程序透露,城市丰收教会执行会员第一次得知教会投资于思创与Firna债券是在2010年8月1日的特别会议上,而他们也获知债券投资目的是为了资助跨界计划。
会友也是第一次得知何清伟立下个人担保承担整个使命的费用。
副检察官王守仁问康希,思创与Firna债券投资于2007及2008进行的,但他们为什么在这么久之后才通知会友。康解释,直到2010年5月底调查展开前,他的确不知道教会领袖需要公开披露其财务投资。
康表示,倘若有法律义务这么做,他们绝对会完全公开。
他解释不公开如果真是阴险的作为,“教会就已经分裂、会友们会投票反对,他也会被踢出教会”。
然而,照康所记,当他们问及在场会友是否对所透露的事宜有任何问题,没有人提出异议。
但检方问道,为何终于决定在2010年透露一切?
康回答,当时教会律师严永权建议康向当局“坦白”,因此他认为不如也向教会执行会员公开一切。
基金经理周英汉的一封电邮再次在庭上出现,电邮显示被告人——除康之外——针对答辩论点进行讨论,特别是决定债券交易应该表现为财务投资或教会使命。
王向康提出,他们会进行讨论因为债券交易从来都不是真实投资,对此康表示他不同意。
康补充,债券结构是由投资经理周所定,而且该协议也由城市丰收教会律师与审计师拟定与检查过。
王在总结交叉质询时向康希提出一连串指控,康对所有陈述表示不同意。
检方表示,在跨界计划事宜上,康才是最后决策者。他也说康是在知情的情况下与其他被告人串谋进入“虚假”债券协议,其唯一目的就是挪移教会建堂基金至跨界计划。
此外,王控诉道,思创董事被康与其他被告人操纵。对此康重申思创董事是最后的决策者,因为公司所有交易都需要他们签名批准。
检方的另一个指控为,何的个人担保其实只是事后诸葛,他们从来无意在法律上执行该担保书。康回答,其实直到今天,何仍然在偿还他的法律义务。
检方宣称,康与其他被告人试图隐瞒教会资金的挪用,这违反了CHC建堂基金被允许使用的范围。
康回答:他与其团队时时仰赖教会律师与审计师的建议,而他们从来没有表示债券交易为虚假;交易若真是虚假,那Baker Tilly应该就算是帮凶。
审计师的核心角色
在康的辩护律师唐振辉进行复问时,审讯证词透露Baker Tilly已在2013年底终止他们为CHC与康提供的服务;这在审计事务所前管理合伙人冯道清于去年9月为检方证人出庭作证之后发生。
康表示,该事务所已服务教会20年,终止服务时没有提出任何理由。
此外,唐出示的电邮证据显示审计师得知教会该时的会计师黄玉音同样在处理思创的帐目。
这乃针对检方的控诉——黄的会计事务所Advante的设立只为了疏远教会资助跨界计划一事不让审计师知道。
康重温被告与Baker Tilly的工作关系时,证实该团队与审计师之间有特定的“工作关系”,但对于冯,CHC领袖则是完全的信任。
康表示,在CHC财务交易上,他们完全向冯一一公开——“好的、坏的、丑陋的”。他们相信他会将必要的信息传递给他所负责的审计师。
复问将在明天早上9点30分继续进行。
文件作者是谁?
今早在庭上,检方出示一份新证据:四张显示周与钟嘉荣之间黑莓信息的照片。康的辩护律师唐振辉与资深律师斯尼华申(N Sreenivasan音译)双双反对这些照片被采用;他们提出好几个理由,其中之一乃该文件的作者身份不明。此外,照片内容反映的是周与钟之间的交谈,但康却没有参与其谈话。此外,斯尼华申辩论道,检方若得到批准采用这些“新证据”,辩方也应该获得这些证据。尽管辩方提出诸多反对,法官仍然允许检方使用该证据并针对它向康提问。